开云严入口高标准——我市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管理制度

  师资体系     |      2024-02-04 22:10

  开云Kaiyun官方网站为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试用期教师管理,进一步把好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试用期是新教师成长的一个关键时期,是教师从公开招聘入职到正式转正有机衔接的重要环节。加强试用期教师管理,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加强试用期教师管理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推进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坚持依法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强化考核评价,健全聘用合同管理,切实把好试用期教师的“转正关”。

  (一)合法性原则。加强试用期教师管理是一项涉法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涉及试用期新教师的个人利益,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充分运用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律法规。

  (二)系统性原则。要针对试用期教师的群体特性,坚持系统综合施策,建立一套考核、培养培训、合同管理、负面清单等相互有效衔接的管理制度体系。

  (三)主体责任原则。按照“谁用人、谁管人”的总体要求开云,优化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师训部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管理职责,落实学校在试用期教师考核评价、合同管理等环节的主体责任。

  2020年起,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公开招聘入职的试用期新教师,适用于本制度。

  1.学校与新入职教师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新入职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的起止时间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3.试用期教师的聘用合同范本沿用转正后教师的聘用合同。在试用期教师的聘用合同中,应特别约定考核结果运用及双方权责。

  1.各校要结合学校教职工考核办法和试用期教师的特点,进一步完善试用期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对试用期教师考核实行单列管理。考核程序可参照教职工年度考核程序执行,考核工作须在新教师试用期截止时间前完成。考核结果分为两档,分别为合格和不合格。

  2.各地师训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试用期教师培训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完善试用期教师年度培训考核机制。各校在教师试用期届满考核时,应吸纳试用期教师的年度培训考核结果开云。

  根据《金华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于新教师在试用期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其试用期考核不得评为合格等级。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试用期教师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书面向用人单位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申请书应载明复核、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开云。申请人仍不服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继续提出申诉。

  (一)市直属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对试用期教师的管理办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幼儿园)年度考核办法。